新西兰中国城 网讯 新西兰税务局(IRD)连日来采取了一系列的严厉措施向欠税企业催缴后者应纳的税款,包括向这些企业发出性质非常严重的“催缴通知”(deduction notices)。
随着经济衰退的延续,很多企业眼下陷入了流动性紧张的困境。为了优先保障企业的货款和员工工资的支付,企业在资金紧张时往往会选择拖欠税款。如果企业的确有困难,合情合理的缓缴一些税款是被允许的,但前提是企业必须和税务局提前进行沟通,争得后者的同意才可。税务局早前曾表示,他们非常理解企业在经济不景气时的处境,因此只要企业提前和他们打招呼,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税务局会为这些企业提供一系列的税款缴纳方案供选择,比如“化整为零”或“变一月一付为两月一付”等等。
但是,现在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在未得到税务局同意的前提下就擅自拖欠税款,令税务局大感不满,为此日前向很多这样的企业发出了“催缴通知”(deduction notices)。根据法律规定,欠税企业一旦受到“催缴通知”,那么它有义务将税款作为第一支付对象,在任何其它应付款项之前予以支付,否则就是违法。这是国家保证税务工作顺利进行赋予税务局的一项重要权利。
据悉,近日受到“催缴通知”的企业甚至包括两家有名的大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