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中国城网 网讯 据新西兰中文在线报道 华裔男子Guogang Tao(音译:陶国刚)在12年前申请新西兰居留时,只填写了妻子及所生的两个孩子。
他告诉移民和保护法庭,他于2000年在中国工厂工作时曾捐赠精子给女子Wanluan Xu(音译:徐万銮),但当时并未告知妻子。
他和妻子及两个孩子于2007年获得新西兰居留权。Guogang Tao表示,他在2011年告诉妻子曾捐赠精子与另一位女士后,两人关系破裂,并随后分手。
他在2008年至2015年期间共九次回国探访徐女士和两人的孩子,后于2014年登记结婚。
在他们为女儿申请居住之后,他收到驱逐通知,因为他没有在申请居留时通知新西兰移民局,他还有另一个孩子。
保护法庭表示,如果当初知道他有婚外孩子的话,移民局会进一步调查他的第一次婚姻状况。
他的律师辩称,在新西兰的法律下,精子捐赠者不是合法的父母。
保护法庭表示,在他的居留申请最终确定之前,他的确已经知道DNA结果。
“保护法庭对上诉人表示同情,他的自然愿望是希望与两名孩子及其家人一起生活在新西兰。
“但是,上诉人有义务向新西兰移民局通报可能影响其居留申请决定的任何相关事实或任何情况变化,但他并未向新西兰移民局提供DNA分析结果,告知他另有一名孩子在中国,并且他打算将孩子的母亲填入在中国的户口登记中。
“因此,上诉人剥夺了新西兰移民局对其申请进行全面评估的机会,并根据他的实际情况作出决定。”
保护法庭维持了移民局对他的驱逐令,但取消了对他进入新西兰的禁止期限,以便他可以申请来新西兰探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