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中国在纽领事开通绿色通道,人社部宣布退休人员可通过互联网“自证活着”!
中国驻新西兰(库克群岛、纽埃)大使馆5日发布领事服务重要通知,涉及在纽中国公民办理领事证件的举措。此外,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也于同日宣布,全面取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集中认证,退休人员不再需要每年到社保部门“报到”。
便民惠民服务举措
为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进一步便利在新中国公民申办护照、旅行证和公证认证等领事证件,不断提升领事证件服务质量和申请人的满意度,现将驻新西兰使馆近期推出的一系列领事证件便民惠民服务举措公布如下:
一、为部分护照、旅行证申请人开通“绿色通道”。
2017年1月1日,大使馆已全面实行护照、旅行证申请网上预约,中国公民申办护照、旅行证应通过“海外申请护照在线预约”(http://ppt.mfa.gov.cn/appo/)系统进行网上预约,并按预约时间到使馆办理。
为便利部分特殊人群,使馆为以下人员提供“绿色通道”,可免预约直接到使馆办理:
01/
临时出国丢失护照急需办理旅行证回国人员
02/
有紧急人道主义原因,需奔丧、探望危重病人、紧急就医等人员
二、全面推行递交护照、旅行证和公证认证申请“只跑一次”和“一次性告知”制度。
办理护照、旅行证和公证、领事认证业务的中国公民,请仔细阅读使馆网站“领事服务”栏目的办证须知,并按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在本人亲自到场并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证件、材料的前提下,使馆承诺申请人“只跑一次”提交申请。申请材料不全或因特殊情况需要补充的,可根据使馆现场提供的“一次性告知清单”,查漏补缺,并选择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补交,避免多跑一次:
01/
电子邮件。请将需补交材料扫描后通过电子邮件发至使馆证件业务咨询邮箱nzchinaembassy@gmail.com,并在邮件标题中注明“补材料”字样和取证单号、办理证件类型、办理时间等信息。为加快处理过程,建议申请人优先采用电子邮件方式。
02/
传真。请将需补交材料传真至 04-4711618,并在传真上注明“补材料”字样和取证单号、办理证件类型、办理时间等信息。
03/
邮寄。请将需补交材料快递至使馆领事部(Consular Section,Embass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4 Halswell Street,Thorndon,Wellington,6011),请在信封及内附材料上注明“补材料”字样,并写明办理证件类型、办理时间、取证单号等信息。请勿邮寄申请人各证件的原件。
04/
委托他人到使馆补交,请说明办理证件类型、办理时间、取证单号等信息。
05/
在不影响受理申请的前提下,可在取证时(也可委托他人持取证单)补交所缺原件并按规定提交复印件。
三、降低中国公民申办领事认证费用。
自2018年3月9日起,中国公民办理民事类领事认证费用普通件每份由40新元降至11新元、办理商事类领事认证费用普通件每份由80新元降至22新元。
“中国公民”指申办领事认证的外国文书的当事人。以委托公证认证为例,当事人指中国籍的委托人;以结婚认证为例,当事人指夫妻双方,但只要一方为中国籍即可适用新收费标准。
外国人为中国公民代办的领事认证适用,中国公民为外国人代办的领事认证不适用(包括中国籍父母为新西兰籍儿女办理出生证明认证)。
凡在中国境内(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注册企业的领事认证亦适用。
四、推出公证申请咨询预审服务。
为帮助申请人一次性办好公证文书,大使馆已推出公证申请咨询预审服务。
申请人可提前通过领事证件咨询邮箱nzchinaembassy@gmail.com进行咨询。
请在邮件中注明办理公证种类及有关内容、申请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大使馆领事部在收到邮件后,将安排专人通过电邮或电话与申请人联系,进行个性化指导,详细说明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并对有关文书进行预审。
五、领事证件邮寄(回邮)服务。
为便利广大申请人,大使馆将继续提供领事证件邮寄(或回邮)服务,具体办法参见+使馆网站“领事服务”栏目的办证须知。
中国驻新西兰使馆衷心感谢大家对使馆领事证件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今后,使馆将积极创造条件,继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敬请关注。也真诚欢迎大家通过使馆证件业务咨询邮箱(nzchinaembassy@gmail.com)、证件业务咨询电话(04-4733514,对外办公时间人工接听)和领事大厅意见箱等,对使馆的领事证件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简讯
人社部于北京时间7月5日上午举行全面取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集中认证专题新闻发布会。
人社部副部长游钧表示,全面取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集中认证,是人社部门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的具体举措。
下一步各级人社部门还将大力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坚决破除群众办事中的痛点、难点和堵点。
游钧指出,目前,这项工作已经作出部署,各地都在抓紧组织实施,全面停止了集中认证工作。

人社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贾怀斌表示,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积极研究制定《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条例》,通过加强法制建设,进一步规范基金管理,也进一步明确参保人的权利和义务。
二是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重点是将基金风险防控的各项措施落实落细,通过信息化手段,防范可能发生的各类欺诈、冒领行为。
三是加大对欺诈冒领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依法惩处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社会监督,集中曝光一批欺诈骗保案件,使骗保冒领违法的理念深入人心,对不法行为产生震慑效应。
四是进一步加强社保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加强与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对失信企业及相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让失信人员处处受限,为失信行为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