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频道消息 4月3日,记者从重庆市金融办获悉,为积极贯彻落实重庆《关于进一步落实涉企政策促进经济平稳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重庆正在探索开展小贷公司、担保公司、信托公司、政府平台的不良债权以及实体企业的应收账款和债券重组等业务。
《意见》提出:鼓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银行不良资产打包处置,对企业实行债权转股权,对现有资产优良的民营企业进行托管租赁,优化民营企业公司治理机构,提高抗风险能力。
对此,重庆市金融办相关人士介绍说,目前,重庆有华融、东方、长城、信达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分公司或办事处)对银行不良资产包进行收购处置。探索开展小贷公司、担保公司、信托公司、政府平台的不良债权以及实体企业的应收账款和债券重组等业务。
此外,为支持金融机构配合化解过剩产能和无效资产,综合运用金融工具实施兼并重组或贷款退出,重庆市金融办建立工作保障机制,强化部门、企业、银行信息沟通,推动贷款退出项目清单制管理,保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督促银行、小贷、担保等机构一致行动,分类稳妥处置风险资产。
同时,重庆将鼓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地方民营资产管理公司开展业务合作,提高重庆市属国有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能力,拓展仲裁和公证等金融债务纠纷处置方式。
重庆银监局相关负责人说,按照银监会相关要求,对债务规模较大并有三家以上债权银行的风险企业成立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委员会按照“一企一策”原则集体研究确定增贷、稳贷、减贷、重组等处置措施。对主动退出产能过剩行业的企业,对产品有市场、发展有前景、而当前投入不足的企业,债权人委员会要通过组建银团贷款或建立联合授信机制等方式继续给予支持。
据介绍,要鼓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银行不良资产打包处置,需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与各区县政府对接,多部门协调提供“僵尸企业”名单,帮助银行业金融机构摸清其贷款风险,共同确定需要建立债权人委员会的企业,帮助和支持债权人委员会的成立,制定前瞻性的预案,并协调做好非银行业债权人协同联动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