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台湾著名作家、编剧琼瑶诉大陆导演、编剧于正侵犯著作权一案已作出终审判决,认定《宫锁连城》(观剧)侵犯《梅花烙》的改编权和摄制权,判令被告方停止侵权,于正向琼瑶道歉,被告方赔偿原告500万元。
其后,新华社记者独家专访琼瑶。她在受访中畅谈维权心路历程,并对知识产权保护、编剧中心制发展等焦点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问:对法院的二审判决如何看待?
琼瑶:等待的过程对我而言是漫长而煎熬的,但我始终抱定一个坚定的信念,就是相信法律能够作出公平公正的判决。在获知二审判决结果的那一刻,我心情十分激动。这不仅仅是对我个人权益的维护,也是对所有原创作者的尊重。
问: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有139名编剧对您进行了声援,是吗?
琼瑶:这场官司,我本以为我会像堂吉诃德一样傻气而孤独。没想到,这139位编剧居然“联署”支持我!那天,我太震撼太感动了,知道我不再孤独,不由自主就湿了眼眶。我相信,他们在更深层次是在支持一个干净的、没有抄袭剽窃的编剧环境,用声明中的原话是“在维护编剧职业尊严”。
问:通过这次的维权,您有何感悟?
琼瑶:文艺作品本身是一种全新的创造,是创新的体现。一部好作品凝聚的可能是一位编剧的青春、经历、激情、热忱和才华,背后是多少年的积累和不间断的学习。好的文艺作品一旦出现,可能会影响几代人,甚至改变许多人的命运。因此,对于原创作者的辛勤劳动,应当予以尊重。
近些年来,大陆越来越重视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让人欣喜。但也要看到,我们的维权之路仍然相对比较艰难。如果可以,我希望今后能够有更多的途径去解决或帮助协调解决侵权事宜,而不仅仅只靠编剧一人之力。
问:近年来,大陆的影视剧事业发展迅速,带来哪些机遇和挑战?
琼瑶:近年来,大陆影视发展迅速,涌现出一批优秀的艺术作品和文艺人才,这些都为编剧的成长和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但同时也带来一些隐忧。比如说编剧行业的两极分化问题,年轻的编剧待遇和收入相对较低,不利于吸引优秀人才;再比如就是原创的优秀作品相对较少,一些商业机构和个人过度追求经济利益而缺乏了对作品质量的把关。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更多地反思,唯有如此,我们才能取得更多的进步。实际上大陆有很多优秀编剧正在致力于改善这一局面,我们也看到了他们的努力和坚持,相信未来会有更多的优秀作品和人才涌现。
问:如今,两岸在影视剧制作上合作频繁,您对两岸合作及两岸题材作品的合作有何建议?
琼瑶:我到大陆拍戏已有26年时间,对两岸的影视合作有一些自己的看法。未来,两岸的艺术精英们可以在很多领域开展更为深入的合作和交流,比如古装戏。两岸有共同的历史文化渊源,作品拍摄出来更容易产生共鸣。
谈到建议,我想对于古装剧的拍摄方面,可否减少一些严格的考据?比如外国的影视作品,可以说“从前有一个国王……”,然后展开戏剧,至于是什么国王、哪一国的国王以及哪一个年代的国王,不会去深究。我们现在写古装戏要考据朝代、考据帝王,还要考据官位币制,最后卡在“篡改历史”的顾虑下,可能就被制作公司放弃了。最近,终于看到一部“架空时代”的古装戏《琅琊榜》上了卫视黄金档,这是一个很好的现象。
问:近年来,大陆影视创作在探索“编剧中心制”,您作为较早尝试这一模式的编剧之一,怎样看待这种模式?
琼瑶:我开始编剧比较早,那时还没有“编剧中心制”这种名词,反正是编剧就要负责整个剧本的撰写和完成,我就这样一路走来。到了今天,我编写的剧本依旧不喜欢被别人改动。如果现场出了问题,我会立刻改剧本来配合。因为剧本前后有承接、有呼应,如果换作别人改,很可能改出不通的地方来。
我认为最好的编剧是导演和编剧合二为一。这样写剧本时,画面已经在导演脑子里,这部戏要达到理想就会容易很多。当然,这样编导合一的人才实在不多。那么,编剧最理想的模式,就是导演和编剧密切合作,写一集就讨论一下,戏剧是集体艺术,每一个环节都至关重要。
虽然我是编剧中心制的创作模式,但我并不“专制”。每集剧本写完,都会给很多人过目,我接受意见的能力也很强,只要修改意见能够说服我,让我觉得比自己的东西好,我会欣然接受,立即改写。不过,这种编剧方式很缓慢,我的每部戏剧,从编剧到拍摄完成上映,大约要两年时间。以现在快餐经济效益论,可能并不合算。但从创作精品的角度而言,我认为这一切都很值得。
问:对于此次侵权的赔偿金,您将如何处理?
琼瑶:扣除诉讼成本之后,这些侵权赔偿金我将如数捐赠给大陆的慈善机构。我知道大陆很多偏远地区缺乏师资。“希望小学”已经盖了很多,老师却因为地处偏远、薪资不够而放弃。我也希望能够资助大学生原创剧本,培养原创人才。所以我想如果我能获得赔偿,我就用在教育上,把这笔赔偿用于推动教育的公益事业上,希望得到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对教育的关注。那么,这笔赔偿对我而言,才有实质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