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消费者协会呼吁修改1986年住宅租赁法
发布者:中国城网站新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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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7-08 15:29
新西兰中国城网站 网讯 新西兰消费者协会(Consumer NZ)说,房地产市场的变化表明,现在是重新调整新西兰租赁法律的时候了。
根据新西兰统计局的数据,2001年,30出头的年轻人中,大约有一半的人拥有自己的家,现在大约是三分之一,所有15岁以上的新西兰人中,百分之51的人现在居住在出租物业里。1991年时,只有刚刚超过四分之一的家庭租房。
在新西兰,租赁目前受制于1986年的《住宅租赁法》。新西兰消费者首席执行官Sue Chetwin说这部法律是为了“保护被房东剥削的人”。
“自从那时以来,情况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而现在的住户是一个全新的、不同的人。他们不只是年轻的学生,他们可能是任何人。”
被迅速上涨的房价所逼,越来越多的家庭选择租房而不是买房。但Chetwin女士说目前大部分业主提供的最长的保障租赁期间是一年。
“如果我们要有长期的租户,那么任何一个房东一年和租户续签一次,就很棘手。能有较长的租约可能会更有利,我认为这是一个需要考虑的领域。”
租户有时也发现自己被房东赶出家门,因为房东卖了房子。
Chetwin女士支持政府的计划,需要考虑长期租户的权利。
住房部长Nick Smith说,新法案有望在年底提交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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