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频道消息 为倡导诚信经营、文明消费,3月13日上午,由重庆市文明办、重庆日报报业集团主办的“诚信·共营”3·15大型主题宣传活动暨企业诚信承诺签字仪式在南坪商圈举行,来自全市商贸领域的51家龙头企业负责人现场宣誓,承诺诚信经营,严守法律法规,不让一件问题产品流向市场。
当天,为呼吁广大企业商家“不卖过期食品”、“不用地沟油”、“杜绝假冒伪劣”,做诚信、守法的经营者,来自重庆市地产、家装、餐饮等行业的51家龙头企业负责人,相继在“诚信共营”企业承诺书上签字,接受全市人民的监督。
在活动现场,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和大学生志愿者还搭建起文明志愿“服务站”,为市民解答疑惑,普及法律知识。
“我买的东西与电视上宣传的不一样,该怎么处理?”一位老大爷向志愿者反映,他花了650元通过电视购物买了一台平板电脑,收到货品后发现广告上宣传的500万像素摄像头实际只有50万像素,电脑外观颜色也不对,现在他已经把电脑寄回了厂家,可还未收到退款,心里十分着急。
接过“案子”后,邮电大学法学院大三学生岳婷为老大爷支招:“由于该商品成本较低,也没过7天退货期限,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与卖家协商退货退款,若卖家抵赖,就要立即向消协和工商管理部门求助。”
岳婷介绍,新《消法》规定,通过网络、电视、邮购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如实向消费者提供商品的数量和质量、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信息,“像这位老大爷遇到的问题,在生活中很常见。建议消费者在网购或电视购物时多个心眼,别让无良的商家钻了空子。”
昨天,来自南岸区食药监局、质监局、工商分局等部门的工作人员也摆出展台,教市民如何识别假冒伪劣食品、药品、保健食品、白酒等,并现场接受消费者投诉。
短评>>>
天天3·15 天天讲诚信
龙敏飞
又是一年3·15,又是一次聚焦“诚信”时。如今,社会正在经历转型,时代呼唤诚信,人们需要诚信。于每个人而言,诚信是最基本的底线;于企业而言,诚信是持续发展和增强竞争力的源泉。因而,此次“诚信承诺签字仪式”既是一种道德约束的体现,也是这些企业今后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准则,更是一次集结号,让更多的人们自觉地加入诚信大军。
“天天3·15”是消费者的期盼,也是经营者的责任。而保障和呵护消费者权益、让企业更加诚信,需要的是相关部门常态化的执法,需要的是每一个人的实时关注,而不仅仅是体现在3月15日这一天。从这个意义上说,“3·15”更像是提醒,它提醒着我们:“坚守诚信”,应该像呼吸一样自然。
大家谈>>>
南岸区委宣传部副部长罗先锋:
坚守“诚信经营赢市场、诚信服务为客户、诚信兴商创和谐”的理念,明码标价,货真价实,热情服务,自觉履行对消费者应尽的义务和责任,是商家文明经营、诚信经营的题中之义,也是整个城市文明风貌的重要体现。
南岸区工商分局局长刘炯:
新《消法》针对消费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制度进行了完善,在进一步体现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平等原则的同时,也为职能部门加强市场监管、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出了新的要求。下一步我们将加强新《消法》宣传,完善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工作制度,规范消费者投诉受理、分流、办理、反馈、督办、回复,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提高消费者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