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一件案子,他能以近知天命的岁数拿起书本从头学起,并在19天内弄清了十年未解的法律难题;为保证结案之后不留后遗症,他肯花8个月时间往来奔走,让原告、被告真正握手言和;他以自己精湛专业的法律素养,十年间办理各类民事申诉案件1100余件。他就是荣昌县检察院民行科科长潘朗。
1月15日,荣昌县检察院民行科科长潘朗回忆起2009年办过的一个案子,仍感压力巨大。
虹桥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曾是荣昌县一家规模不小的国企,1999年破产改制后,由144名职工出资成立新公司。2003年,公司增资扩股中,因一般股东与管理层为主的大股东持股比例严重失衡,引发利益冲突。
2009年,75名小股东提起诉讼要求判令2003年公司增股决议无效,一、二审均败诉。此后以职工为主的小股东群情激愤,公司两次停产,濒临再次破产,700余名职工和1000余名家属的生计受到严重影响。
该案件全部发生于经济领域,涉及到海量的专业商法内容,加之因为时间跨度大,还有新旧《公司法》的适用、衔接问题。而这一切对当时的潘朗来说,不啻天书。
潘朗经过分析后认为,此案原告被告皆为熟悉经济活动的股东,如果不从专业的法理上让大家心服口服,任何的努力都难起作用。时年48岁的潘朗,开始了一场紧张的法律业务再学习。
《公司法焦点·难点·指引》、《公司法学》……一本本法律著作,从法律实务到法学原理,潘朗每天手不释卷。但如此专业的法律领域并不是光看书就行的,潘朗攻书之余又找了熟悉商法的专家、学者、律师朋友“偷师学艺”,经常一探讨就是一两个小时。
19天后,当他用2200余字的篇幅,从法理到法条、从适用法律到证据确认等方面写下案件十年来存在的四大问题时,连被告律师都讪讪无言。
“厘清法律可以让他们口服,但一纸判决未必能令他们心服。心不服,判决就等于事实‘无效’。”潘朗越琢磨越坐不住,又开始了新一轮的攻坚。
8个月后,经过20多次各方协调磋商,无数次地在原告被告之间牵线搭桥,双方终于达成和解,曾增加的股份全部退出,小股东共获200万元补偿款。更重要的是,这家差点再度濒临破产的公司,全面恢复生产,如今已是荣昌县纳税大户。
2011年,该案成为重庆市首届十大民行检察精品案件,2012年被评为全国首届民行检察优秀案件。
这样的经历在潘朗的职业生涯中可谓数不胜数,2003年至今,他先后办理了各类民事申诉案件1100余件,向相关单位提出改进工作检察建议101件获采纳,调解息诉各类民事纠纷368件,支持起诉帮助600余名农民工讨薪200余万元。
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重庆市优秀共产党员、重庆市五一劳动奖章……面对这些荣誉,潘朗说得很实在:“这些荣誉我确实珍惜,但看到老百姓愁眉苦脸地来,兴高采烈地走,我更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