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详解“贩婴医生”一审被判死缓:主观恶性极大、社会影响恶劣、情节特别严重
新华网西安1月14日电(记者付瑞霞、陈晨、梁爱平)14日上午9时15分许,陕西省富平县妇幼保健院产科原医生张淑侠因拐卖儿童罪一审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张淑侠表示将考虑是否上诉。
公开宣判历时约15分钟,在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
——法院:因其罪行十分严重从严惩处
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淑侠以获利为目的,将多名婴儿拐卖给潘某某等人,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公诉机关指控其所犯罪名成立。公诉机关认为张淑侠拐卖儿童致1人死亡的情节不能成立,但该名婴儿被拐卖后,相关人员认为该婴儿已死亡将其抛弃在垃圾沟内,张淑侠应承担该婴儿被抛弃无法找到的责任。
法院认定,被告人张淑侠身为医务人员,利用诊疗之便,采取编造婴儿感染难以治愈疾病,身体有畸形等手段,拐卖新生婴儿多人,其行为违背职业道德和社会伦理,主观恶性极大,社会影响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张淑侠虽有坦白情节,但综合全案犯罪事实依法应从严惩处。
依据刑法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人张淑侠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3年12月30日上午,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淑侠进行了公开审理。张淑侠共涉嫌拐卖儿童犯罪6起,涉嫌被拐新生婴儿7人,其中一名婴儿被卖后死亡。
——受害人:起诉医院一案尚未立案
14日,最早报案并掀开张淑侠贩婴案冰山一角的来国峰,在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外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的家庭所受创伤至今没有痊愈。来国峰已经于今年1月7日向陕西省富平县人民法院起诉富平县妇幼保健院,目前此案尚未立案。
——警方:还有50起相关报案正在核查
张淑侠原本是富平县当地备受尊敬的产科医生,她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从2013年7月开始进入公众视线。
2013年7月16日,陕西富平县薛镇村村民来国峰之妻董某在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分娩过程中,时任该医院产科副主任的医生张淑侠告知董某及其家属“新生婴儿患有先天性传染病及先天残疾”。于是,新生婴儿父亲表示自愿放弃并自行委托医生张淑侠对新生婴儿进行处置。随后,婴儿家属质疑婴儿被拐卖,并向富平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报案。
据当地警方透露,截至2013年8月9日,公安机关已接到群众报案55起,其中涉及张淑侠的26起,立案查实5起,其他正在核查中。张淑侠等9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
——涉嫌失职人员等待宣判
2014年1月6日9时,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原院长王莉、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原副院长姚军民、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原产科主任高文平、富平县妇幼保健院产房原临时负责人司欣涉嫌失职罪一案,在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此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