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中国城网站 网讯 一名惠灵顿女人发誓要保护她的和一家荷兰公司相同的商标。

(图为荷兰导航公司商标,图片来源:网络)
这名名为Gaylene Hosking 的女性在公关公司登记她的商标“TomTom”, 于1998年在新西兰知识产权局登记,但10年后新西兰知识产权局又批准一家荷兰公司的同名GPS应用程序在新西兰运行。
新西兰知识产权局认为,这个名称迷惑消费者,该申请在2011年被驳回,但这家荷兰公司立即再次提出提出,第二次成功了。
Hosking女士说,这家荷兰公司一直拒绝和她讨论这个问题,这花费了她一笔律师费,但她认为这家公司是为了迫使她退出市场。
“我是这个(知识产权)的合法拥有者,我是第一个向市场推出这个商标的,它理所当然归我所有,我不应该打这场仗。 ”
这家荷兰导航公司则说,它注意到了Hosking女士对TomTom商标提出反对意见,但不认为这是恰当的意见,而正式的程序正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