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中国城 网讯 政府限制市政府对开发新地皮的收费,将令到新建房屋的价格可以下调数千元。该收费涉及市政府为新住宅发展区或新建房屋提供的基建服务,如道路、饮用水管和排污管道等。
房屋部长尼克•史密斯宣布的新法例,将要求地方政府在征收新地皮的发展费时,需要提出合理原因;该发展费通常令新屋价格增加1万元。
政府提出的改善地方政府改革计划,部分内容将会在今年稍后时间提交国会进行立法。
史密斯表示,这类地方政府征收的发展费,过去10年增加3倍,其增幅远远超过兴建新屋的其它成本。
该部长说,每间新建房屋的市政府发展费,全国平均是14,000元,但可能高达64,000元。
他说,在2002年通过的地方政府法例,让地方政府可以自行订立该收费,同时不设任何审查和上诉机制,导致该收费大幅增加。
他说,当市民生活困难时,各市政府需要认真计算发展费的具体支出。
基督城市政府和Selwyn与Waimakariri地区议会发言人表示,新法例对市政府收入会造成的多大影响,目前言之过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