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德江主持召开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委员长会议
决定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6月26日至29日在京举行
6月1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主持召开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委员长会议。新华社记者谢环驰摄
6月1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主持召开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委员长会议。新华社记者谢环驰摄
新华网北京6月14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14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主持召开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委员长会议。会议决定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6月26日至29日在北京举行。
根据委员长会议建议的议程,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将继续审议特种设备安全法草案、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商标法修正案草案;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文物保护法等12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组织和举行联合反恐演习的程序协定》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批准《关于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境内组织和举行联合反恐行动的程序协定》的议案。
委员长会议建议的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议程还有:审议国务院关于2012年中央决算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12年中央决算;审议国务院关于2012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国务院关于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城镇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农村金融改革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任免案。
委员长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王晨就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安排意见作了汇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副秘书长、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人就常委会第三次会议的相关议程作了汇报。
委员长会议还听取了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会议议事规则》等工作文件修改意见的汇报。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王胜俊、陈昌智、严隽琪、沈跃跃、吉炳轩、张平、向巴平措、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张宝文、陈竺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