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中国城网站 网讯 近日,一男子向雇佣关系委员会( ERA )起诉自己的父亲,称父亲谁接手自己的生意,并隐瞒了他的工资将近四年,但雇佣关系委员会没有支持他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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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Thinkstock)
原来,儿子小奥尔先生开了一家鱼饵公司,父亲老奥尔先生为他做会计核算工作,儿子持有公司的所有权。
在2005年开始合作的时候,儿子接受母亲的建议,同意他的父亲会帮助他的财务管理,这样他就可以专注于建立业务。
在此期间,他向父亲提供了所有的财务资料和行政记录,包括银行对账单。
但父亲开了新的银行账户,并注册了一个新的GST号码,儿子称此举是为了“使企业能够改弦更张”。
然而,并于2009年4月,父子俩的合作关系被打破,小奥尔先生拿回行政记录,并开了新的银行帐户。
后来,他聘用的会计师告诉他,此前他的父亲是老板,欠他的工资。
但ERA认为,父亲老奥尔先生从来就不是他儿子的雇主。
“虽然他是负责管理财政,但他这样做是作为一名志愿者,从来没有接手企业的所有权,”ERA说。 “更改银行账户和GST数反映了财务管理的变化,而不是所有权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