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中国城网站 网讯 一位新西兰百万富翁的遗孀被告知,需要向她已故丈夫的澳大利亚情妇支付22万余澳元,这些钱应当从她丈夫的遗产中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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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thony Francis Bohm因心脏病于2010年10月去世,享年71岁,他的妻子Winifred Bohm与他生活近50年,被指定为他遗产的唯一受益人。
夫妇俩于1962年购买了家新闻社,并于1974年开设物业,古董和家具生意,他们一个星期工作七天,直到他们在2003年退休。
Bohm先生和夫人于1993年分居, Bohm先生于1996年至1999年和女朋友Dee Morgan在达尼丁(Dunedin)同居。
由于Bohm先生拒绝和妻子离婚,后来他和女友分手,但新南威尔士州最高法院认定,他们的“性、思想和情感的关系”,一直持续到他去世,他们仍旧一起去度假,在社交场合就像一对夫妇。
“虽然死者曾告诉原告(即其情妇),他们的关系结束了,但他的行为导致原告认为,他们仍然有连续的关系,只是强度比以前小,”助理法官Richard Macready说。
他说,65岁的Morgan女士现在生活非常俭朴,她的退休基金可能在未来15年内用光。相比之下,73岁的Bohm夫人在新西兰的财产达290万纽元,还有一处价值100万澳元的悉尼地产和227,000澳元的定期存款,还有退休金。
Macready法官只能处置Bohm先生在澳大利亚的资产。
由于Bohm夫人希望保留悉尼的房产,每年在那儿住上半年,因此Macready法官下令她从她丈夫的遗产中向Morgan女士支付“遗产” 225,000澳元。
他还下令,由此产生的法律上的费用也应该从Bohm先生的遗产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