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贪腐有多严重,似乎先得弄清楚中国部份精英层,究竟如何从国家繁荣中获利甚丰,对于这一点还是美国彭博新闻社那篇报导披露得最全面彻底,八老的直系子孙和配偶,共一百零三人掌握的财富究竟有多少,迄今无人可知,文中仅举王军、贺平、陈元三位为例,他们领导或运营的国有公司去年总市值达一万六千亿美元,这个数字意味着仅此三人掌握之财富,就相当于中国年度经济产出的五分之一还要多。
三人已经控制这么一大笔,另外一百人又控制了多少呢?
这一百零三人既然掌握着如此巨大财富,其中又有多少是属于贪腐所得呢?
一百零三人之外的从中央到地方的大小官员干部又贪腐了多少呢?
答案肯定是非常非常惊人的,所以习主席才作出把贪腐「权力关进笼子里」,老虎、苍蝇一起打之反贪宣示,之所以引起全国甚至举世关注,主要集中在如何反贪腐这一点上。
在「反贪腐从何做起」众多观点中,以清华大学教授方朝辉的「反贪腐从正人心做起」以及北京大学教授贺卫方的「反贪腐从建立制度做起」为最具代表性。前者主张以中国传统文化构建自己的制度反贪腐,后者主张引进西方民主制度反贪腐。两者都有自已的一套说辞,也有不同的支持者。
两位教授的两种观点,也说明了目前中国反贪腐的两条道路,走哪一条才能真正奏反贪腐之效,一时谁也说不准!不过从历史的教训以及中国的现实来说,「反贪腐从建立制度做起」才是深治、根治。
个人觉得要论「反贪腐从何做起」,首先要弄清楚为什么会有贪腐的产生!
世间一切贪腐乃是人为,是人性中丑恶的一面。人为什么会贪腐,盖受私欲驱使也。连圣经都讲﹕「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罪既长成,就生出死了。」纵观中国贪官污吏无不在财色两件事上触法逾矩,贪财好色就是私欲。所谓反贪腐,说到底就是如何抑止与限制人心中私欲的泛滥。
在私欲方面,并非黄肤黑发的中国人就比金发碧眼的洋人,天生心怀更多邪念私欲。讲到七情六欲,人性使然,无论中国人外国人都一样会有,有时外国人甚至更严重一些。
纽西兰之所以成为世界最清廉国家,并不是住在这里的四百万人个个都是正人君子,即使是总理约翰‧基,之所以至今未被揭出有任何贪腐劣行,也不等于他就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圣人,有特别高尚的道德,不贪图钱财利益,也不是他素质比中国人特别高。
约翰‧基非天生不贪乃不敢贪也,他心里很明白,这个国家的每一分钱都是公帑,内由整个完善制度、严密系统控制,外由公众舆论、公共媒体、社会团体严格监督,最重要的是还有一个不听命于任何人完全独立的司法系统,以神圣法律为利器,一旦自已行差踏错,莫说做不成总理,还要受法律制裁,甚至入狱,届时军队和警察也不会听他调遣前来救驾。
说句冒犯的话,若把他置于中国那样的环境之中,说不定他也会禁不住诱惑染指权钱交易,成为一名巨贪。在纽西兰不是他本身廉洁,而是这里的制度使他不得不廉洁。
正如美国《独立宣言》起草人之一托马斯•杰斐逊所说:「自由的政府不是以信赖,而是以猜疑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因此,在权力问题上,不是建立在对人性的信赖上,而是要用法律加以约束,防止其行为不端。」
只要洞悉人人皆心怀私欲,不以假大空的所谓「革命理念」虚构什么伟大的人、无私的人,就会明白贪腐在世上每一个国家每一个时代都是可能发生与存在的,这是因为无论欧洲人、亚洲人、非洲人统统都是人,是人便会有私欲,有私欲就会贪污腐败,这是人性的普遍弱点与罪恶根源。
所以只能依仗制度去限制私欲的泛滥,不相信任何总统、议员、领袖、常委、书记,怀疑一切有权力的人,并置其于严密限制与监督之下,才能从根本上防止权力导致腐败,防止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
在中国要进行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反贪腐行动,要真正搞彻底,当然不必照搬西方现行制度,因为中国的确有自已特殊的国情。但是不要忘记,我们中国人同外国人也有一个最大的共同点,那就是彼此都有与生俱来搞贪腐的私欲。既然彼此的毛病是一样的,如何加以抑制与限制,他国已有了经过多年试验比较成熟的模式,我们是否可以参照建立或沿用至少是相近类似的制度呢?
中国历史上曾经有一段改造社会与人心的教训,在铁血纪律的党的统制下,采取计划经济,进行规模巨大无孔不入的社会主义改造,在各个领域里绷紧阶级斗争这根弦,视宪法与制度于若无,其结果是什么,大家都很清楚。即使在那个时代,仍然存在另类的「贪腐」,亦即「特权」。文革之初,红卫兵造反派「抄家」,在走资派当权派的住所,发现大量进口家电奢侈品,其工作人员反戈一击揭发出无数高官党干荒淫奢华生活的阴暗面。当时还开放部份高干住宅供公众参观,去过者无不瞠目结舌。在那个突出政治很革命的红色年代,私欲一样是存在并孕生罪恶的。
事实早已证明,缺乏一个制度,以人治代替法治,其后果就是关不住笼子,老虎比苍蝇还多。
即使考虑国情之特殊要有自已的一套,那也必须是树立一种要坚决执行的独立制度,而不是搞一场人治下虎头蛇尾的运动,更不可泛泛空谈什么「先正人心」尔后反贪腐,须知教化改造人心,是百年大计,万世之功,况人心再正,私欲难除。惟以法治之,方可防止私欲为害。
贪腐必反,迫在眉睫。文化差异、历史因素、政治基因都只能是为不敢彻底反贪腐、拒绝政治改革寻找借口,只有确立一个制度在独立司法与公共监督下去限制与惩治贪腐,才有可能奏效。
在中国反贪腐说难不难,以庞大的情治机构已可监控无数民众行动、手机、电邮以及其它私隐,其资源之多,设备之先进,神通之广大远胜香港廉政公署千百万倍,若启动这一部精密高效能的专政机器,去调查贪官污吏犯罪事实、黑金流向,并将「老虎苍蝇」绳之于法,实非天大难事,也无人可以遁形逃逸,端视是否动真格罢了。
贪腐在中国己近积重难返,反起来非同小可。之所以这么讲,是因为任何大动作都可能捊了大虫的虎须,触动大小利益集团,故障碍重重,前路坎坷,很可能「成也反贪,败也反贪」。在当今中国要成就一件大事确系很不容易的,可能人们真的要给出更大的耐性、更多的时间。在这里讲讲什么反贪腐,也就是讲讲罢了。在下姑妄言之,各位就姑妄听之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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