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在今年内的某天早上醒来,街头除了你熟悉的三大电信运营商专卖店,会出现另外几家挂着不同LOGO的运营商营业厅。而且,将来用手机打电话有可能免费……这些憧憬并非空中楼阁。近日,工信部出台的《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
方案》(下称《方案》)为民资开展移动通信业务“开闸放水”。业内专家指出,试点方案的出台,意味着虚拟运营商时代的到来,这将是中小民间资本切入电信业的机会。我国电信业的重大变革已拉开帷幕。
方案
虚拟运营商“准生证”有望年内发出
业内人士称,虚拟运营商,是指那些没有基础网络而经营电信或者电信的增值业务的厂商。他们从现有电信运营商处租赁或购买移动通信服务,然后重新包装成自有品牌并销售给最终消费者。比如从三大运营商那里购买手机通话卡(SIM卡号码)、租用带宽,再卖给用户。此概念相对于实体性的基础运营商,其最大的特点是具有自己的品牌、客服系统和业务管理平台等。
长期以来,国内的电信市场由三大运营商三足鼎立。但是这种局面很可能在今年发生改变。近日,工信部发布的方案显示,获牌照的民企可通过互联网或者租用运营商网络的方式,经营基本电信业务。即从拥有移动网络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处购买移动通信服务,重新包装成自有品牌,并销售给最终用户的移动通信服务———这被称为“移动通信转售业务”。
工信部公布的试点方案对民资企业进入电信业明确提出了6点要求:企业需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还要求具有相当的硬实力,其中包括 “应有固定的办公地点,有与转售业务相适应的营业场所或营销渠道”、“必须设有专门的客服部门和客服人员,建立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公布监督电话,受理用户投诉”等。
“其实就是做中间商。”有业内人士解释说,这比目前运营商“批发”带宽给中间商的业务要丰富得多。此前,欧美国家以及中国香港地区都已经有虚拟运营商合法经营,且香港有6家该类运营商。据悉,《方案》明确规定,转售业务的申请者应为中资民营公司。这意味着将如维珍(Virgin)移动这样的大型跨国虚拟运营商挡在了门外。
有媒体据此认为,今年6月前后工信部会发放多家虚拟运营商牌照。业内人士则认为,虚拟运营商将重点在增值服务上打磨,而语音免费则会成为聚人气的手段。不过,鉴于此方案尚在征求意见(截止日为2月6日),不排除后续将有变化。
现状
互联网、家电巨头集体冲刺“虚拟运营商”
在国际上,虚拟运营商在欧洲、美国、日本均属合法经营,领取专门牌照,在中国香港地区也有虚拟运营商的存在。以维珍为例,它能够向用户提供自己品牌的SIM卡、资费套餐、定期发送账单,可以说除了没有物理网络,虚拟运营商具备运营商的全部功能。而目前,腾讯微信业务也具备了号码资源、短信、彩信和语音通话能力,甚至有自己的移动支付和电子商务平台。有消息人士称,腾讯、阿里巴巴等互联网企业正在着手申领第一批虚拟运营商牌照。
无独有偶,具有强大渠道优势的家电连锁巨头,也高调宣布申请成为虚拟运营商。早于2012年8月初,国美就和运营商合作推出“国美版”89元套餐3G卡专用号段,并受到市场的热烈反响。国美相关人士表示:凭借与运营商的成功合作经验,非常有信心获得首批虚拟运营商牌照。苏宁也表示,目前正在积极申请虚拟运营商资质,一旦获得虚拟运营商资质,将通过与运营商、终端业务商合作,推广自有电信业务品牌,为会员群体提供增值服务。
展望
手机免费打电话可能成现实
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虚拟运营商将来主攻的业务将集中在增值服务方面,如提供更多位置服务、移动游戏等。可以预见,为了迅速扩大用户规模,虚拟运营商将提供免费语音服务。参照国外虚拟运营商的现状,国内的虚拟运营商将带来更便宜的电信资费。虚拟运营商的竞争力在于整合和创新业务。未来用户手机中的SIM卡选择范围大大增加。可能会有用户担心,虚拟运营商倒闭或是停止服务了怎么办?《试点方案》中规定,转售企业如提前终止试点经营,其发展的用户原则上由为其提供基础网络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承接。转售企业与用户之间发生的服务质量问题,由试点地区电信管理机构所属申诉受理中心处理。
当然也有专家对虚拟运营商的前景表示担忧,如知名经济学家郎咸平亦担忧,“民营资本只能做分销商,不能参与网络建设,还要和三大运营商竞争分销业务,难以想象民营企业有何竞争优势”。对于那些互联网巨头而言,获得电信虚拟运营商牌照实际上也未必是件好事。在此之前,互联网巨头只负责面向用户开发应用,用户使用应用业务只需向运营商支付流量费用,互联网企业并不会涉及向运营商支付宽带和运营商网络的费用。而一旦拿到虚拟运营商牌照,就将原来无法界定的网络收费变成实际“租赁”模式,与电信运营商的关系就变成现在固网承包商的角色,按照运营商制定的价格来支付宽带、移动网络使用费用。运营商有可能对特定业务接口予以严格限定,以及向虚拟运营商单向提高收费等等,利益博弈才刚刚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