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中国城 网讯 父母给孩子取名的随意性不能太大,内政部有限制规定。
新西兰内政部从2001年7月至去年9月期间,家长取名不规范被拒绝上户口的个案共285例。
其中不能上户最多的名字的“Justice”,共60例,如果将发音近似的“Juztice”和“Justus”包括在内,则增至63例。
该名字过去18个月内被拒绝上户11例。其它被拒绝上户较多的名字包括King(29例)、Princesse(27例)、Prince(26例)、Major(9例)、Dukes(9例)和Bishop(8例)。
此外,Royal被拒绝共21例。内政部的出生、死亡和婚姻登记署长罗斯•麦福森(Ross McPherson)表示,法律并未明文规定禁止注册的名字。
他说,但法律规定,名字的长度不能超过100个英文字,不能在合理情况下对任何人造成冒犯,任何名字均能在字典中有定义解释。如果可能被错认为是头衔的名字,如Justice(法官)或King(国王),如果家长能提出合理理由,才会被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