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可直接向环境法院申请中型项目审批
发布者:中国城网站新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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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12-08 22:57
新西兰中国城 网讯 本周议会通过立法,允许开发商可以不经地方政府直接向环境法院申请“中型”项目的审批。
反对派警告表示,资源管理改革法案是政府资源管理法(RMA)的重要一部分,强调环境保护对经济发展起到的作用。
该项有关 “中型项目”的法案将于下周一进行一审审读,要求地方当局同意项目在审核时遇到特殊的“投资门槛”事宜时可以直接向环境法庭提出申请。
政府有权设置该项投资门槛,而无需经过议会法案的审批。
环境部长艾米•亚当斯昨日并未指明投资门槛的具体要求,但表示会在设置之前征询公众谘询的意见。
工党环境问题发言人格兰特•罗伯逊说,变“上台从当地社区,并把它直接在手中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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