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频道消息 位于西藏东部的昌都地区,地处横断山脉和金沙江、澜沧江、怒江流域,素有“藏东明珠”的美称。从1995年起,我市开始按照中央部署对口支援昌都地区的建设。截至目前,我市援藏项目、资金和物资累计达到4.9亿元,完成各类建设项目94个。昨日,记者从西藏昌都地区获悉,昌都又出台了新的优惠政策,推出的一系列项目,不少适合渝企。
昌都地区矿产资源富集,其中铜矿的理论蕴藏量约7000万吨,是国家重要的有色金属产业基地。在昌都地区储量丰富的矿产资原中,有不少都是我市企业发展所需要的。
为鼓励招商引资活动,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优化投资环境,在昌都地区投资的企业除享受中央及自治区的各项优惠政策外,还可享受《昌都地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以下简称《政策》)。
《政策》指出,昌都地区的土地可按基准地价优惠30%提供给投资者,并免收土地使用费、土地管理费、土地登记费、土地抵押登记费,减半计收土地评估费。
财税政策上,可按15%的税率征收招商引资企业所得税,并对符合昌都产业规划的各类企业实行一定的免税期限。
而且,对符合条件的投资企业,享受比全国各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低2个百分点的优惠贷款利率政策。
此外,凡在昌都地区投资50万元以上兴办实业,并在该城镇居住满3年以上的投资者,可为本人、配偶、子女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具有高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可解决本人及配偶、子女的城镇非农业户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