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健博士:兼顾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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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兰向来以纯净优美的自然环境享誉世界,环境是我们最大的财富。新西兰又是世界上30几个发达国家之一,我们的人民享受着较高的生活水平。为了保持和提高大家的生活水平,我们必须不断发展国家经济。国家党政府的理念是既要保护好环境又要发展好经济。
新西兰的海洋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蕴藏着丰富的自然资源。这些自然资源构成了我们发展经济重要的物质基础,同时也赋予了我们重大的环保责任。
国家党政府为兼顾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付出了不懈的努力。去年8月24日《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环境影响部分)法案》<Exclusive Economic Zone and Continental Shelf (Environmental Effects) Bill> 草案被提交给国会进行讨论,并于9月13日通过了一读。随后国会地方政府和环境委员会对这个草案进行了审议和评估,提出了修改建议。这个草案已于今年7月18日在国会通过了二读。目前有关方面正在对这个草案进行完善,估计将在今年内通过三读,正式成为法律。
我们引入这个法案的目的,就是为了在环保方面规范新西兰海域的各类经济活动,如钻探海底石油、挖掘海底矿产和开发海洋能源等,使我们的海洋环境免遭破坏,维护新西兰环境安全纯净的美誉,并让工业企业做投资决定时有法可依。
通过和实施这个法案的意义十分深远。一直以来我们的《资源管理法》仅对在陆地和12海哩领海范围内的自然资源经营活动作出了规定。对于12海哩范围外,即相当于新西兰陆地面积20倍的海洋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我们尚无法律依据对影响环境的各类活动作出评估和有效规范。这个法案将填补相关法律空白,使我们能够采取综合措施,保护新西兰辽阔的海洋经济专属区和大陆架的环境。对于那些对海洋环境造成损害的公司,政府建议对其罚款60万至1000万元。
我们引入这个法案不是要把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对立起来,而是要找到二者之间的平衡点,使其相得益彰、相辅相成。换言之,我们将会在精心保护海洋环境的同时发掘出海洋资源的巨大经济潜力,为新西兰的社会和经济发展服务。
因此,我们出台了一系列的新措施。已经出台的措施包括:对于国家经济建设有重要意义的项目,环保署审议时间不得超过9个月;精简《资源管理法》中的某些繁琐无理的条文,以此降低企业在资源管理方面的审批成本;如果地方议会审批资源许可的流程滞后,需要相应削减对企业申请费的收取,最大削减比例可达50%。
目前,政府正在就其它关于经济与环保问题进行政策研究。预计在不久之后,会有更多利于经济发展的环保政策出台。
我们知道,新西兰人非常关心对环境的保护,并以这里全球首屈一指的自然环境而自豪。
我们也知道,大家都希望把国家经济搞上去,让人人都能从中受惠。在国家党政府的领导下,我们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一定会兼顾环境保护,让新西兰的经济走在可持续发展的轨道上。
(杨健议员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