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中国城 网讯 政府拟颁布强硬的惩戒网络欺凌的刑事法律草案,并要求学校对电子欺凌现象采取行动。
法律委员会昨日发布如何杜绝有害的电子通讯内容引发自我伤害和自杀问题的报告。
报告提出对14岁以上违反电子通信规定的人定罪处罚。建立通信犯罪审裁庭,性质是“防止网络侵扰”的法庭。惩罚方式包括强制道歉、减少伤害、停止和禁止伤害等,并揭露匿名罪犯,取代刑事制裁或赔偿。
该报告建议,新的法律规定,包括民办学校在内,所有学校需采取措施防止欺凌。国家行政干预和指导,设定法定义务,要求学校实施有效的反欺凌计划。
法律专员约翰·伯罗斯教授说(John Burrows),网络欺凌“干预生活”。新的科技“渗透大、传播广”,因此较无数字化时代更有损精神健康。
报告建议对学校的反欺凌政策落实到位。 “全国统一的政策和程序”,界定何谓欺凌行为,要求学校如何展开必要的行动。
发挥互联网安全资源优势,确保上网安全,成立专门法庭对教师应对网络欺凌给予支持。
但是,如果犯罪情节严重的,学校应将欺凌事件上报警方。英国、澳大利亚和美国采取的是网络欺凌与刑事犯罪直接挂钩,造成当事人“严重的痛苦和精神伤害”。但诉诸法律应该是新西兰当局“最后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