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中国城网 网讯 迈克尔·菲爵士(Sir Michael Fay)为首的集团为了阻止中国上海鹏欣(Shanghai Pengxin)集团收购克拉法16个农场而提起上诉,目前上诉法院已经对此进行了驳回。
在上个月听证会上,以迈克尔·菲爵士为首的克拉法农场独立收购集团(Independent Crafar Farms Purchase Group)委任的律师团声称,海外投资办公室(Overseas Investment Office)对上海鹏欣相关经验和商业才智的评估应当把焦点放在对公司拥有实质控制权的亿万富翁姜照柏(Jiang Zhaobai)身上。
他们表示,海外投资办公室并没有分析到姜在绵羊和大豆农场上的投资是否赋予他投资16个克拉法农场的相关经验。
然而,上诉法院在做出决定时指出,《海外投资法》规定要求拥有的商业经验和商业才能是一个“广泛的措辞,且具有弹性”。
尽管姜及上海鹏欣其他领导人物在管理农场方面没有什么经验,但他们“为了获得行业专门经验,采取了与其他人(如新西兰国有企业Landcorp)合作方式”,确保他们在当地的子公司新西兰牛奶(Milk NZ)“得到合理的管理”。
法院认为在今年早些时候退出海外投资办公室决定的新西兰土地信息部长玛瑞斯·威廉森(Maurice Williamson)以及副财政部长乔纳森·科尔曼(Jonathan Coleman)“有权对提出投资的握有实权的个人是否拥有相关商业经验做出结论。”
法院还指出,即使到时发现部长们的决定存有缺陷,法院也“不可能行使酌情权来提供补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