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中国城 网讯 议会审批资源许可问题时,应当考虑审批结果对于自然灾害和城市基础设施上的管理所带来的变化和影响,为此,有官员建议对“资源管理法”的立法调整作出独立的调查。
技术咨询小组的报告也指出,这些问题牵一发而动全身,资源管理法规在这些问题上要明确责任。
环境部长艾米·亚当斯(Amy Adams)说,政府会考虑技术咨询小组的报告,已提案对资源管理法的第6条和第7条进行调整。
亚当斯说,“坎特伯雷地震发生后,资源管理法需要改革显然易见”。
“问题是资源管理法过去,甚至现在也没有对各种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在自然风貌、景观、动植物、公共准入,文化价值和传承上的政策优先于管理自然灾害。”
她说,政府重要应当考虑的是实现持久性的成果,同时减少实现该过程所涉及的时间、成本和不确定性”。但绿党发言人欧仁妮•萨格(Eugenie Sage)说,拟议的改革是对资源法和可持续性管理的攻击。
“如果政府关注保护我们的环境将会进一步加强不能削弱资源管理法,”她说。
“技术咨询小组的建议偏重促进发展。政府的议程是要削弱资源管理法的限制,鼓励勘探、挖掘、消耗资源。”
她说,该议案是让议会和决策者放弃“保存”自然风貌和壮丽景观,放弃对广袤的植被和栖息地的“保护”要求,而这正是环境法院判例时所忽视的重要的国家问题。
“围绕自然灾害的变化,有些可能是明智的,但是,部长利用自然灾害问题削弱法案的基本面,即保护海岸、壮丽景观和生物多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