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中国城网 网讯 新西兰证券交易所决定不对其前雇员的信用卡账单进行支付,这导致它所承担的纠纷费用高出一倍,至少达到103,000纽元。
最近在针对一个粮食贸易业务的激烈的争辩中,维多利亚国家法院已经责令新西兰证券交易所对托马斯(Grant Thomas)在2010年4月之前的6个月里还是公司员工的时候所产生的费用进行支付。
位于惠灵顿的新西兰证券交易所表示,它不得不承担托马斯的法律账单、信用卡利息以及其它费用,总共金额达81,289澳元(103,571纽元)。这一金额还不包括新西兰证券交易所自己的法律账单费用,这笔费用昨日没有透漏。
托马斯是Ralec大宗商品(Ralec Commodities)的所有者之一,他在2009年向新西兰证券交易所以880万的价格出售了他的粮食贸易业务,双方自那时起都向对方提起了法律诉讼。
新西兰证券交易所声称Ralec的盈利增长预期被夸大,而Ralec声称新西兰证券交易所并没有对其粮食业务进行合理融资,Ralec寻求资本高达2000万澳元。
新西兰证券交易对将信用卡纠纷告到法庭的决定进行了辩护,并对交易的有效性进行了争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