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西兰中国城 网讯 新西兰一名女同性恋者与恋人实现了诸多新西兰同性恋情侣无法实现的梦想——收养了一名孩子,但是地点是在英国。然而,当她们准备在新西兰再收养一名孩子时却遭到法律障碍。新西兰法律被指过于保守。
珍琳•切斯特(Janine Chester)拥有新西兰和英国的双重国籍身份, 2010年她终于圆了做母亲的梦想,在伦敦成功收养了一名11个月大的女孩。目前孩子已经长到三岁。过去几年她与同性恋人一直在伦敦居住。她们也曾尝试过试管婴儿受孕,但未获成功。此后,两人受邀参加居住地的市政厅开办的收养预备课程,但经严格的筛选和评估后,两人在伦敦获得收养的资格。“生活在一个没有性取向歧视的社会,我们感到很幸运。”
但不凑巧的是当两人带着养女移居新西兰后。两人原计划再收养一名孩子,让养女的童年并不孤单。但现实却让她们很困惑,根据新西兰现行的收养法例,未婚恋人和同性恋人不可以收养儿童。因此同样是收养孩子,但他们无法在新西兰收养到孩子,有人指出新西兰的收养法太僵化,与时代脱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