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中国城 网讯 被指控策划有组织偷渡的罪犯被法院批准引渡,2001年偷渡船舶意外出事,导致350多人不幸身亡。
伊拉克籍的男子梅休•拉德(Maythem Radhi)昨日在马努卡地方法院出庭受审,法官乔纳森•摩西(Jonathan Moses)批准了澳大利亚政府要求的引渡程序。
法官表示,罪犯拉德去年在南奥克兰被捕,他因组织五名或多名非公民偷渡进入澳大利亚遭到通缉,依据该国法律最高刑期可被判罚20年。
皇家委员会检察官娜塔莉•沃克(Natalie Walker)在陈述澳大利亚警方的声明时表示,拉德在听证会上被指系SIEV X号(疑似非法入境船只)偷渡船的主要组织者之一。
2001年10月18日,载有421名寻求庇护的难民的船舶在驶往基督岛的途中,在印尼南部的国际水域沉没。
法官摩西法官昨日说,拉德之所以被引渡的原因是因为新西兰类似的罪行,仅判处一年左右的监禁,必然需要引渡。偷渡人口最重的判罚仅有3个月的监禁,或按偷渡人口的数量每人罚款5000元。
拉德“含混”的辩词仅适用采用罚款作为处罚。大部分乘客被淹死,但有大约45人获救,乘渔船返回印尼。
澳大利亚警方指控拉德涉嫌参与有关偷渡价格和路线方面的谈判,他收到一些乘客的部分付款,参与掌控一些行踪和住宿问题,部分偷渡者将被送往苏门答腊,另一部分被押往SIEVX偷渡船。沃克说,该起案件十年后才被侦破予以审判的原因是拉德于2009年3月13日起开始在新西兰定居,澳大利亚当局无法找到他的行踪。新西兰侦探贾尔斯•霍伊(Giles Hoy)提供了拉德在南奥克兰居住的证据后,才将罪犯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