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中国城 网讯 政府发布记者报道自杀案例的新管控方针。副卫生部长彼得•邓恩表示,该指引方针旨在督促媒体,而不是强加限制,同样确保媒体报道的成功。
自杀报告的利弊往往交织着矛盾,所以应当严格加以管控,媒体的新闻报告并不是什么内容都可以传播,所以有限制要求。
2006 年颁布的验尸官法中规定,媒体不可以向公众报道自杀死亡的详细细节,已被解释为包括任何自身造成死亡任何方式,包括自杀方式,致死原因,以及在什么情况下导致自杀的,如心理健康问题史以及其它潜在的因素。
这些规则本身没有改变,但新的准则规定记者应当如何对待自杀案例,以及如何接触与自杀受害者关系密切的人。其中包括记者的报道应到公正平衡,新闻线索真实可靠。
此外,记者应当探索与自杀问题相关的,如精神病,酗酒和吸毒和社会剥夺等存在风险的因素,避免令周遭受到自杀受害者影响抑郁人士受到影响,应当尽量让他们重拾生活的信念,并给与帮助。
媒体也可采用简洁和事实陈述的方式报告自杀案例。
新西兰每年发生500例自杀案例,其中二成五涉及25岁以下的青少年。另有约2500人因故意伤害自己住院治疗两日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