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中国城 网讯 曾因殴打五名在押囚犯被停职两年的一名警长,在纪律处分尚未下达前获得超过十三万元薪酬。
四十七岁在亨得森担任警长的马丁•弗兰(Martin Folan)今年六月被控五项袭击囚犯的罪名,控罪行为的发生时间是从2009年10月至2010年2月。
弗兰于2010年2月10日被停职察看。停职期间怀德格尔警区对该警长实施内部纪律调查,但该警长停职期间却继续享受薪资。
据警方高层的某消息渠道表示,该警长的年薪是七至八万元左右,依据该数据,该警长停职二十个月期间的每月得到薪酬应在116,660元至133,320元左右。 曾受特殊训练或有较高学历的警员,还会得到额外的津贴,如持枪警队成员。此外,工作年限也会影响薪酬水平。
据了解,弗兰希望能继续担任警员,但有些职位较高的同事认为他不应当被安排在一线工作,甚至不应重返警界。 据悉弗兰仍在停职并接受调查。
一名高级警员表示,他对于调查时间这么长感到意外。 被告的代表律师表示,这属于正常的劳资处理程序,停职警员在被调查期间,继续获得薪酬也是正常的做法。 在调查结束前他本人不宜发表任何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