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中国城 网讯 凯塔亚一名女子诉诸被无理解聘的索赔遭拒,前雇主一家垃圾中转站解聘了她,部分原因是由于她的私家车坏后拒绝乘坐公车上班。
2009年7月,玛丽•贝拉斯(Marie Bellass)被雇主阿希帕拉垃圾中转站(Ahipara)开除,她在中转站的工作时间是周一、三,五及周末。
她受雇于主营北岛河流清洁业务的社区商业和环境中心机构。
该公司解雇她的理由是她在自己私家车坏之后拒绝考虑使用替代的交通工具,如短期内搭乘巴士上班。
贝拉斯女士以无理被解聘为由诉诸雇佣关系局,但雇佣关系局的决策委员会拒绝了她的诉求。
“并不是因为贝拉斯女士的汽车车坏后不能正常使用,导致她被解雇,而是因为她拒绝考虑使用替代的交通工具.. ...而是她不断地向其雇主反映她要先处理好车子的问题,导致她被解雇。”
“员工有责任,通过直接沟通的方式与雇主达成共识,但贝拉斯女士则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