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中国城 网讯 商业委员会状告新西兰沃达丰电信公司因涉嫌在手机优惠套餐上误导消费者,罪名一经成立,至少罚款数十万元。
2008年7月至11月期间,沃达丰推出“1元钱1天”手机上网套餐,并未在规定中说明该1元钱仅包括10Mb的流量,超过部分需另外计费。有部分用户表示,他们只用了10Mb流量的一小部分,但仍被收取1元的套餐费。
据沃达丰网页上的描述,顾客仅支付1元就能使用10Mb的上网流量,费用会根据实际使用量计算。所以消费者认为在没有使用10Mb流量的情况下,按理说是应该按照实际的使用量计费,例如使用5Mb流量收费50分,使用2.5Mb流量则为25分。
商业委员会认为,消费者并不了解沃达丰的价格体系。
然而,沃达丰在法庭上据理力争,代理律师表示,手机上网套餐费用与全天的停车场服务类似,并不能说消费者支付了全天的停车费,因提前离开便索要退款。
律师认为手机上网“1元钱1天”相当于包日消费,与消费者是否使用完当日限定的流量并无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