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中国城 网讯 专家表示,漏水屋业主赞成政府的赔偿计划前,应当提前征求建筑顾问的意见。
业主及买家协会执行长罗格尔•利维(Roger Levie)表示,该计划仅能应付有限的修缮费,而且不能保证未来的漏水问题不再出现。 他呼吁有意接受该计划的业主,需先对修缮费独立估价。
他表示,修缮工程仅能达到最低水平,此外,修缮仅会解决漏水的部分问题,但许多漏水屋同时还存在结构问题。他们担心申请该计划的漏水屋有朝一日会出现另一漏水问题,此次修缮工程并不能完全恢复漏水屋原有的价值。
漏水屋服务局目前约有四千份申请。 购买漏水屋的业主也可同时申请该修缮计划,条件是该漏水屋符合建成十年内的期限限制。
政府提出的赔偿方案是政府和地方政府各负责两成半的维修费,业主负责余下五成;业主可以向银行借钱进行维修,政府将承担该笔贷款。 接受这计划的业主,将放弃控告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权利。 需要是落成后十年内的房屋才符合这计划的要求。
奥克兰、威灵顿、基督城和陶朗加市政府均表示会参加这计划,其他出现漏水屋问题的地方政府仍在考虑之中。 未签署计划的地方政府,将不能参与这计划,这些地区的业主需自行负责七成半的修缮费。 大部分有漏水问题的房屋和公寓单位,是在92年至05年投资修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