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中国城 网讯 外国公司被允许在今年电信公司分拆之际购入该公司的零售业务。
在新西兰持股法则中,外国企业持有电信公司的股份不能超过49.9%,并且外资股份超过10%需要得到政府的批准——这些限制条件在1990年电信公司私有化之后被一直遵循着。
不过,昨日工党克莱尔·柯伦(Clare Curran)在国会上对此问题进行了提问,交通部长史蒂芬·乔伊斯(Steven Joyce)表示,在电信公司分拆后,该规则将进行修订。
电信公司在赢得政府的高速宽带项目合同后,计划将在今年进行业务分拆。
倘若电信公司业务分拆得到股东们的同意,Chorus网络分支业务将变为一个独立的上市公司,推出所持有的光纤互联网络。
该光纤网络将被Chorus公司所持有。而电信公司将成为一个独立零售业务运营商,主要向商家和消费者销售手机、电话、互联网以及IT服务。
尽管新的Chorus业务将会受到外国股权限制,但电信公司零售业将不会受此约束,并将向外国开放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