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桑兰索赔案又有新进展,桑兰在5月23日通过其代理律师海明向莫虎发出正式的律师函,警告莫虎,他意图在桑兰诉讼案中代理刘谢夫妇和谢晓虹之子薛伟森存在利益冲突,是为法律所不允许的。
原因如下:第一,莫虎本人曾经参与处理了桑兰很多的公务和私事, 包括桑兰受伤后要不要对责任人提出起诉的问题。第二,莫虎也亲自参加了“桑兰基金”的筹备、拉赞助、寻求捐款、管理等多项工作。第三,莫虎本人是刘谢夫妇几十年的老朋友和法律顾问。而刘谢夫妇又曾经是桑兰最亲密的朋友和监护人。莫虎本人也多次到刘谢夫妇家中与桑兰会面。莫虎通过与刘谢夫妇及桑兰过往的关系, 掌握了很多桑兰不为外人所知的私人信息。有很多信息属于保密性质, 与本案的起诉内容密切相关。基于以上理由,莫虎不适合在本案中做刘谢夫妇和薛伟森的代理律师。当然莫虎可以在其他案件里代理刘谢夫妇,但是在桑兰维权案中由于以上所陈诉的原因,莫虎必须回避。
此外,桑兰一方还认为从严格的法律意义上来讲,莫虎仍然不是刘谢的代理律师,因为莫虎没有正式上交代理刘谢夫妇的通知(notice of appearance )。 联邦法院也未得到莫虎律师的通知, 不知道莫虎律师有意代表这几名被告。桑兰在律师函中对莫虎予以警告,“希望莫虎依法行事,主动回避。”否则, 桑兰一方将提出动议, 向法庭申请取消莫虎律师代理刘谢夫妇和薛伟森的资格。
(本文来源:东方早报 作者:伍智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