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中国城 网讯 高级法院决议,新西兰绿色和平组织因参与政治活动,也就意味着,该机构不能保留慈善团体的身份。
绿色和平组织反对由慈善委员会提出的2010年“裁军与和平”决议,该项活动属于政治宣传活动,而并非是教育,因而绿色和平组织成员采取的行动是非法的。
法官保罗﹒希思在审判过程后表示,委员会所作出的判决是正确的,他否定了绿色和平组织的上诉。
法官认为,“即使绿色和平组织的活动本身是非暴力的,但它仍是潜在的非法活动(如非法侵入),因为它希望把绿色和平组织的不良活动带入公众的视线,因而失去了作为独立慈善团体的身份。”
法官希斯表示,绿色和平组织提出的反“裁军与和平”举动可被视作是一项独立的政治活动,其目的并非是要教育该组织的成员以绿色和平为使命。
绿色和平组织的辩方律师戴维﹒萨蒙称,该组织的主要目的是作慈善,并以政治宣传的形式参与慈善事业,对于进入21世纪的新西兰来说更容易被人接受。
法官希思驳回了上诉,有关诉讼费用的问题并未作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