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金报讯 图为:被告人周某视屏截图受害人坐在法庭外
据《新京报》报道 每次想到去年9月22日发生的事,袁女士总是难以控制情绪。那天是中秋节,因在超市内喝饮料没有结账,袁女士被物美超市的保安队长周某强迫脱衣、殴打。
前天,周某因涉嫌非法搜查罪在北京海淀法院受审。
因涉及隐私,该案未公开审理。
据了解,检方指控,2010年9月22日中秋节,袁女士到海淀区北洼路物美超市内购物,因偷喝饮料被保安刘某发现,后被带到超市保卫部。保安队长周某用橡胶棍击打袁女士腿部,并翻看袁的钱包,声称要对其罚款300元。在得知袁没有带那么多现金后,周某便指使刘某拿着袁钱包中的银行卡去取钱。但袁女士连续两次谎报银行卡密码,致使刘某没能取到钱。
检方认定,此时周某恼怒,让袁女士在其面前撩起上衣、褪下裤子,进行搜身,并用橡胶棍击打袁女士的胸部、腿部等部位,并伴随言语侮辱。周某觉得无法从袁女士处要到罚款,便将其放走。袁女士从保卫部脱身后报警。案发几天后,周某向警方自首。
庭审后,周某称,自己殴打袁女士是因为其态度不好,自己一时失去理智,让袁女士脱衣裤,仅是为了搜查其身上是否有赃物。现在,他对自己的行为非常后悔。
目前,此案未当庭宣判。
对话
“他用警棍杵我身体”
受害者袁女士提起“被脱衣、殴打”的经历,难以控制情绪,激动得掉眼泪,而且说话急促。
记者:你为什么会跟着保安去他们那里?
袁女士:我当时想的是解决偷饮料的问题。那是个地下室,特别隐秘。我进去后,门是反锁的,我特别无助(哭)。
记者:你身上哪里被打了?
袁女士:整个腿、胳膊、膀子上,身上都紫了。记者:事发时现场有几个人?
袁女士:保安队长周某和小保安刘某。
记者:他在什么情况下逼你脱衣服?
袁女士:当时刘某出去取钱。周某问我结婚没有?我说没有。他就让我把衣服脱掉,并转身子给他看。他看完后,说你结过婚,不是处女,用语言侮辱我,还用警棍在我的乳房和隐私处,杵了好几下。
记者:你是怎么离开超市的?
袁女士:后来,周某把我放走了。他们下午一直折磨我到天黑,一出来,我就一路哭着往亮的地方走,并报了警。
记者:这件事对你有什么影响?
袁女士:因惊吓过度,我后来一直害怕见人,冒汗、哆嗦,好几天不敢睡觉,经常做好多人打我的噩梦。从那次以来月经不调,都半年多了。
记者:对于这件案子,你现在有什么要求?
袁女士:我要求让法院重判他,让他受到法律制裁,他太没有人格了。同时,我要他赔偿我治病费用、误工费。开始我提出5万,协商没成功,现在我提出了两万五。
“她态度不好,我失去了理智”
被告人周某称,自己在物美超市当保安队长已经一年半了,每年抓小偷不下百人,经常拿到业绩奖。是否将小偷扭送派出所、罚款多少都由他自己说了算。可这次,他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了。
记者:为什么要打袁女士?
周某:保安刘某跟我说她偷喝饮料。我问她时,她态度非常不好,挺不耐烦的,讲道理她也不听,我就挺急的,失去理智了,给了她一巴掌。我让保安送她去派出所,她也不愿意。我就拿橡胶棒打她腿、胳膊,她一躲就打她胸部了。
记者:她偷喝饮料了吗?
周某:监控录像是有的,嫌麻烦,我没有调……她确确实实是偷喝了。
记者:你为什么要打她?
周某:她的态度让我挺生气。我抓过很多小偷,都承认错误,改了,都不像她的态度。我也不是打,是吓唬着打。
记者:你为什么让她脱衣服?
周某:根据我的工作经验,有很多小偷,都能从身上掏出东西。
记者:你没有脱别人衣服搜查的权利,何况对方又是妇女?
周某:没有脱,让她撩起来了。
记者:你抓到小偷怎么处理?为什么让袁女士赔300元?
周某:偷东西50元以下的,一般都不送派出所,而是和小偷“私了”。态度好的,就给商品款补交了就行。有的赔偿10元、8元,三十、五十都有。当时,袁女士态度不好,300元只是随口一说。
记者:你知道“非法搜查”吗?
周某:以前不管小偷是男是女,从身上都搜出过东西,所以就没有非法搜查一说。对这个很模糊。现在知道了,这是侵犯了他人的权利。
追访
保安妻子:“没钱作出赔偿”
“我老公周某挺好的,当时说急了。”前天,周某的妻子在法庭门口称,她没想到丈夫会打人。
周妻称,案发前,丈夫曾说到单位办事儿,但有十几天联系不上,她就打电话到超市。电话中,超市方很认真地说让她过去一趟。于是,她和在老家的公公赶了过去,这时才知道丈夫被抓了。“当时超市说,以前也出现过员工打人被抓的情况,但超市没法管,一直强调是个人行为……能推就推呗。”周妻称,自己一直没有工作,孩子才几个月大,全家收入均来自周某每个月两千多元的工资。现在,她已经带着孩子回到了娘家生活,不知道将来要怎么办。“我没钱,没办法赔偿。”周妻称。
(本文来源:荆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