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重庆4月22日电(记者沈义 通讯员苏勇)
近日,重庆市涪陵区检察院对涉嫌顶包案的犯罪嫌疑人何敢生,以涉嫌包庇罪依法批准逮捕。同时,又楸出交通肇事的“真凶”,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批捕逮捕了嫌疑人何小波。
2011年1月18日,涪陵区公安局以犯罪嫌疑人何敢生涉嫌交通肇事罪移送该院审查起诉。检察官孙兴亮在对犯罪嫌疑人讯问时,何敢生主动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但他交代的犯罪事实与该案“证人” 何小波证实的有一定出入,且与一目击证人的证实情况相互矛盾,加上何敢生在交通肇事后行为异常、不合常理。于是,孙兴亮深入案发地实际调查,进行现场勘察,敏锐地发现本案是一起“顶包”案,要求公安机关查明事实真相。3月17日,该院向公安机关发出追诉函,要求追诉犯罪嫌疑人何小波。
公安机关侦查发现,2010年8月11日17时35分,何小波无证驾驶本单位的小车,由涪陵区罗云乡向焦石镇方向行驶。当车行驶至焦石镇向阳村路段时,将骑自行车的钟顺发撞伤致钟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何小波为保住自己在罗云乡政府的工作,与堂弟何敢生共谋后,由何敢生“顶包”到派出所“投案”。
至此,一起顶包案真相大白。
作者:沈义 苏勇
(本文来源: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