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临近,青岛、济南等地一些陵园表示将对超过20年使用期限的墓地续收管理费,成为近期社会关注的热点。
专家指出,殡葬收费涉及百姓民生,建议政府部门尽快出台统一标准,防止一些经营单位擅自提价。同时,应大力倡导海葬、树葬等不占地或少占地的骨灰处理方式,树立文明绿色殡葬新风气,从根本上缓解人地矛盾。
墓地20年就到期
还要续交管理费
近日,青岛百龄园公墓在网上发布的关于续收公墓管理费的一纸通知引起人们的热议。根据公墓发布的收费通知:“百龄园1994年建园,管理费收缴时间因购墓时间和当时规定的管理费期限长短不一,所以二期管理费交纳时间也不一致,根据客户档案记载,2012年年底到期的占大部分。”要求到期公墓的逝者亲属从明年“五一”之后办理续费手续。
实际上,公墓使用权20年到期要续费的不仅青岛百龄园公墓一家。根据民政部1998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意见的通知》,墓地和骨灰存放格位的使用年限原则上以20年为一个周期。记者调查发现,包括青岛、济南等在内的全国不少地方,已经开始出现公墓20年使用期届满,面临续收管理费的问题,这一费用还被部分人形象地称作“物业费”。
百姓担心漫天要价
无主墓处理遇难题
在采访中,不少市民担心,骨灰不同于一般的物品,如果陵园漫天要价,家属又不能讨价还价,势必会加重家属的经济负担。
济南市玉函山公墓管理所所长孙刚说:“其实把收取的管理费称作‘物业费’并不合适,这部分费用并不只是针对墓地的继续使用权,还包括对墓地建筑的维护、卫生和绿化环境的保养等。”
墓地20年到期后骨灰该如何处理?《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明确规定:“期满仍需保留墓穴(含骨灰堂骨灰存放格位)的,公墓主办单位应当在期满前180日内通知户主办理继续使用手续;逾期不办理的,按无主墓处理。”
记者采访了山东福寿园、济南劳动人民安息园等多家陵园了解到,目前陵园对于到期后无人认领或不缴纳管理费的骨灰,本着负责任的态度,多采取集中安放的形式,以便逝者亲属日后前来寻找。
专家观点
建议统一收费标准
山东大学社会学教授王忠武认为,按照土地节约使用的原则,设定一个使用期限是有必要的,但是在使用期限之外应该怎么处理还缺乏明确规定,应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台规范政策,尽快出台统一收费标准,防止一些公墓经营者利用后人祭奠先人的心理漫天要价。
济南市人大代表、山东鹏飞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付强说,墓地20年使用权到期后续费已成为当前面临的全国性新课题。骨灰不同于一般的物品,让先人的骨灰得到妥善安置是逝者家属应尽的义务。对于无人认领或不续缴管理费的骨灰盒,应出台统一的处理规定,采取集中下葬或立碑方式,体现对逝者的尊重。据新华社电
(本文来源:天津网-城市快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