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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兰中国城 网讯 约翰·霍其恩(John Hotchin)是汉诺威公司马克·霍其恩(Mark Hotchin)的最小兄弟,曾担任南森金融集团(Nathans Finance)董事,在任期间违法了相关证券法而接受法律制裁,而如今他已摆脱了牢狱之灾。
霍其恩对证券委员会(Securities Commission)进行的三项指控供认不讳,并于今早在奥克兰高级法院接受了判刑。
霍其恩被判在家拘留11个月,进行200小时的社区服务,并要偿付200,000纽元赔偿金。
委员会是对破产的南森金融在2006年12月13日发布的注册招股章程及投资声明的公告进行的指控。
委员会指控南森金融给出的报告不实,报告书中涉及了南森金融相关方贷款、贷款性质、贷款管理办法以及流动性管理方面内容。
它还对董事们在2007年3月对一份招股说明书扩展认证的不实声明进行了指控。
朗格法官表示,违法证券法最少要接受3至4年的监狱监禁。而判霍其恩三年监禁是适当的。
然而,他认为霍其恩 “认真忏悔”了罪行并交付了200,000纽元赔偿金,认罪态度良好,对其进行了减刑处置。
霍其恩在缴付200,000纽元赔偿金后将会破产。但他同意与委员会合作,对南森金融进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