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中国城 网讯 怀唐伊调解庭今日的颁布的裁决称,政府提出的使用及开发新西兰石油资源是建立在损害毛利人利益的基础之上的。
调解庭分别在四月及五月公开进行过法庭候审最终做这样的裁决,建议政府应当重新审议《政府矿业法》及《资源管理法》。
控诉方为毛利的纳蒂卡努瓦部族人(Ngaruahine)以及纳蒂卡杭谷努部族人(Ngati Kahungunu) ,他们表示并不反对国有资源的开发,但政府所划定的进行石油勘探与开采的地区,对他们来说,此地区资源本身很匮乏,对其重要性又很大,政府做出这样的决定,并未顾及他们的合法权益,他们利益并未受到保护。
有关石油开采的问题主要涉及两个法规,一个是《政府矿业法》,是为矿产资源的管理提供依据,另一个是《资源管理法》,主要为矿产资源的保护、勘测、开采提供政策许可及条件准入。
怀唐伊调解庭称,国有的法律框架并未能惠及所有新西兰人的利益,尽管相关机构提供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市政也在进行尝试性的努力,但毛利人的基础设施并不建全,并未能真正同享公平的待遇。
调解庭提议成立有关的矿产资源咨询委员会,让毛利人参与中央政府对有关石油资源的议事决定,毛利族的区域及社区组织享有同其它地方性政府一样的施政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