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中国城 网讯 为符合联合国法律框架的规范,新西兰拟实施警察收押儿童的政策。
国家人权委员会、国家儿童事务委员会办公室、国家独立警察品行管理机构IPCA将通力合作,共同对这一政策的出台进行商榷。
此次联手讨论有关儿童及青少年收押事务的议题,将涉及包括政策措施、实施方案、17岁以下儿童的具体操作程序等一系列问题进行细致研究,但并不局限在单独的事宜上。
新西兰独立警察品行管理机构罗威尔•高达德(Lowell Goddard)法官称: “儿童及青少年因年龄较小,各方面都不成熟,所以容易受到侵犯,因此需要社会予以事先设防,将其置于委任的管理之下,符合我们所要贯彻执行的联合国OPCAT(《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任择议定书》)的行动目标。”
2007年OPCAT在新西兰批准生效,OPCAT要求各成员国家设立专门的收押体制,包括配备儿童及青少年收押室与安全房。
高达德(Goddard)法官表示说,IPCA对相关收押设施的视察感到满意,相信他们也会对此项政策的出台提供鼎力地支持与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