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信託是个人为家人保障和持有资产的法律途径。设立信託的人称为委託人,受託人是负责看管信託资产的人。受益人是从信託得益的人,他们可以是委託人、其家庭成员、朋友或慈善机构。设立家庭信託的目的,通常是保障某人为未来预留的资产,免被债权人追讨,并有助减低税务负担。
时间:11月13日(11:00-12:00) 地点:南区: Friendship House (20 Putney Way, Manukau City Cen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