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泰国《世界日报》9月20日报道,泰国商业部国际贸易座谈厅指出,上周召开的国会众议院会议已批准泰国-澳大利亚、以及泰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议(FTA)的框架,并规定将检讨开放服务贸易市场、特别保护措施、以及政府采购竞争政策等细节。
泰国-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协议框架(TAFTA)自2005年1月1日起实施,而泰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议框架(TNZCEP)自2005年7月1日起实施。以上2个协议规定于实施后的3年内进行检讨,而规定必须商讨的议题包括开放服务市场、检讨特别保护措施、政府采购竞争政策等。
在泰国-澳大利亚自贸协议和泰国-新西兰自贸协议实施后,泰国与澳大利亚间的贸易总值平均增长约3倍,从2004年的46亿美元,2009年提高至123亿美元;而泰国与新西兰间的贸易总值也提高2倍以上,从2004年的5亿6,000万美元,2008年增至13亿9,400万美元。同时泰国贸易账都呈现顺差,其中2009年泰国与澳大利亚的贸易顺差22亿美元,与新西兰的贸易顺差2亿3,000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