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天试用期下首例劳资纠纷 工人胜诉
发布者:华页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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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08-26 11:27
贸易工会联合会向雇主提出警告时表示,在九十天试用期法例下的首宗劳资纠纷,结果是被解雇的工人胜诉。
该个案显示,Heather Smith在位于Hutt Valley的Stokes Valley药房工作接近三年,该药局于去年转手和更换名字,Smith需要重新申请工作,她在几个星期后被解雇。
Smith在工会的支持下提出诉讼,劳资法庭在裁决时表示,该新雇主并不符合雇佣关系法中的试用期条款,该条款令Smith被解雇时不能提出个人申诉。
法庭同时表示,劳资双方应该释出「善意」,并指雇主在解雇Smith时,并没有达到该要求,因此,Smith有权提出个人申诉。
工会主席Helen Kelly表示,这判决是Smith的胜利,但法庭同时表示,假如雇主能够在合约中有清楚说明,就算是Smith被「不公平解雇」,仍然无法提出申诉。
劳工部长Kate Wilkinson决定把九十日试用期由目前工人数目不足二十人的公司,扩大至所有公司,遭到工会和反对党议员的批评。
该部长的发言人表示,已有法例保障工人,法庭在这个案中使用了保障工人的法例。
发言人表示,这个案显示,假如有雇主滥用试用期,将会受到惩罚。
在这个案中,法庭要求劳资双方通过谈判去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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