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中国城 网讯 一名男子因在1992年强奸了一个11岁的小女孩罪名成立。但是今天他重新返回法庭,要求重审裁决。
Nicholas Reekie因为在2003年对一名11岁的小女孩,和其他三名23-69岁之间的女性进行性侵犯,被指控30项罪名,并判防御性软禁。
用以支持他强奸了女孩的证据包括法庭指令的DNA样本,但是他说这个样本是在他2001年因严重抢劫罪入狱时采取的,所以不符合法律程序,不能成为证据。
Reekie说他对样本的采取表示反对,并向狱警和一名据称在提取样本时殴打他的医生提出民事诉讼,但诉讼却失败了。
他今天出席了奥克兰高等法院,要求法律援助委员会审查对他的各项裁决。但是委员会却拒绝了他的要求,高等法院也表示同意之前对他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