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中国城 网讯 两名司机在基督城附近的一号公路上,冒着大雾狂飙。两人均已受到警察的起诉。

当时在裸视只能看到前方几米远的大雾情况下,两人的速度分别为124km/h和133km/h。
其中一人在被警察拦截的时候不但没有停车,反而关了车灯,加速狂奔。基督城交通警队的代理高级警官John Hamilton说:“任何在大雾天气里超过100kmph里的车辆都被视为危险驾驶。如果被判有罪,他们将被取消驾驶资格至少六个月。”
一名被起诉的司机说,他当时在赶时间,驾驶速度太慢耽误了他的事情。
但是Hamilton说,司机有责任确保在当时的环境里安全驾驶。“如果你连自己车前面的东西都看不清,那么你就更应该放慢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