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装周结束三周后,当一双蟒蛇皮材质的麦昆秀款象足鞋(这双鞋后来没有投入生产)登陆《Vogue》英国版的编辑部时,办公室再次爆发了不小的轰动。时装编辑们争相试穿,拿尺测量,并把照片发在了网上。“我们穿着它连藏衣室都出不去,实在想不通那些模特是怎么穿着它走完T台的,佩服!”象足鞋测得惊人的12英寸高———足足30厘米。
民众对怪鞋的反应也同样异常热烈。每当基尼丝、维多利亚·贝克汉姆和嘎嘎作出石破天惊的新尝试,就会有不少消费者致电品牌要求购买同款,这在15年前是不可想象的——— 那时的女人还都穿着规矩的中跟鞋。然而今天,“恨天高”早已变成主流。时装秀和红地毯的影响力太大了,一夜之间,大家的眼光全变了。
英国《泰晤士报》的时装编辑丽莎·阿姆斯特朗在去年的一篇文章中回顾了高跟鞋在本世纪的发展:“2002年秋冬,周仰杰发布了一款布满镂空的系带长靴,由此开创了一门全新的鞋子种类———没有实用价值,仅供观赏的高跟鞋。其后,搭扣和流苏爬上女人的小腿。到了2005年,我们发现露趾凉鞋也能在冬天穿;半年后,靴子正式走进夏日衣橱。2007年,性虐元素大热,防水台像乐观的经济形势一样膨胀到了足以克服地心引力的高度。厚底让高跟鞋前所未有的高和优雅,伊夫圣罗兰凭借5英寸高的超高跟鞋变身潮牌。2008年,无跟鞋的出现让一切变得更超现实。”
一场突如其来的经济危机并未浇灭设计师的热情,相反,变异鞋跟浪潮在2008年后愈演愈烈。在过去这一两年间,我们见证了鞋跟的千变万化———从普拉达的花形跟、迪奥的裸女跟到香奈儿的灯泡跟和马吉拉的钉子跟;我们对鞋的建筑结构有了全新的体会———见识了赛琳的中空熨斗鞋、巴黎世家的乐高玩具鞋、麦昆的双跟高底鞋、伊夫圣罗兰的埃菲尔铁塔鞋。这些新颖的、戏剧化的、充满危险的高跟鞋霸占了T台,主导着杂志,用惊世骇俗和弹眼落睛来形容它们毫不夸张。
柯克伍德认为,促成这股潮流是设计师们的互相较劲。每个设计师都有这样的感觉,只要高度上去了,一切都立刻变得更美,更有效果。”柯克伍德说。时尚界共同努力的结果是,一个新的时代诞生了。在“Itbag”寿终正寝后,我们迎来了门槛更高的“Itshoe”———在创意上更大胆,只为真正对时尚走火入魔的人设计。不过,一系列问题随之而来:设计师对高跟鞋的兴趣会持续到何时?鞋子上的实验有没有尽头?疯长的鞋跟可有停止“发育”的那一天?
至少在一件事上,设计师们能够达成共识,那就是当前的鞋跟高度已经逼近技术允许的巅峰。虽然科学的发展让设计师将传统鞋跟7至9厘米的区间大大扩大,但每个摔断过鞋跟的人都该知道,跟越高,断的可能性越大。“在设计一双高跟鞋时,技术方面最需要注意的是确保一只强有力的鞋跟,以承受穿着者的体重,以及一个加固的鞋掌,这样鞋才不会崩裂。”多伦多BetaShoe博物馆馆长ElizabethSemmelback介绍说。
大部分设计师使用的是由ABS高分子聚合物制成的鞋跟。ABS是高跟鞋制造业最伟大的一项发明,有了它,鞋跟才能在追求高度的同时被做成各种形状。”柯克伍德说。伯拉尼克标志性的纤细高跟,以一根内置钢针作支撑,周围包裹着ABS塑料,并以聚氨酯封底。5根钢钉由压缩气枪打入鞋跟作进一步加固,最后,一枚螺丝钉穿过鞋垫固定在鞋跟中。伯拉尼克说:“制作一只115毫米的高跟鞋,最重要的是掌握平衡。”
因《欲望都市》而街知巷闻的伯拉尼克或许是过去十年最负盛名的鞋类设计师,然而,尊重传统的他却极有可能在接下来的十年内地位不保。跟细头尖的装饰人造宝石凉鞋虽然为嘉莉那一代女性带去了自信与美丽,但已无法满足新一代时尚爱好者的胃口。在香港连卡佛的秋冬销售排行榜上,位列前十的鞋子———纪梵希饰毛皮短靴,伊夫圣罗兰厚底鞋———全都有着5英寸以上的高跟,张扬的拉链或绑带细节叫嚣着强势的性感。
相比之下,伯拉尼克的复古款式显得太过温和。当纯粹的高跟已经不能制造新闻时,伯拉尼克仍死守115毫米大关,不肯让步。他说:“115毫米高的鞋跟是女人可以正常行走的极限,只有这个高度以下的鞋子才既舒适又优雅,充满女人味。”
问题是,优雅和女人味已不再是当代女性挑选高跟鞋时的首要考虑。
去年11月,在波道夫·古德曼百货公司的邀请下,鲁布托前往纽约与他的200名忠实顾客见面。到场的女人悉数穿着心爱的红底高跟鞋———这些鞋的价格能轻易飙至3000美元以上,鞋跟的高度则动辄16厘米。“我上班的时候穿,晚上出去玩的时候也穿。”一位30岁的曼哈顿律师指着她的黑色山羊皮厚底鞋兴奋地说。为什么当代女性有这么严重的恋鞋癖?除了设计师和明星的影响外,时尚杂志也是罪魁祸首。《Vogue》法国版主编卡琳·洛菲德有一句名言:“鞋子在时装大片里是最重要的。鞋子决定形象,其次是发型。”高跟鞋在她的杂志中拥有和裙子一样的地位,有时不惜用一套大片只宣传一款鞋。在现实生活中,年过半百的洛菲德更以身作则,向年轻女孩示范系带高跟鞋和鲁布托皮靴的穿法。
马克·雅可布则认为,“恨天高”之所以走红,是因为它是女性进行角色扮演所需要的最简单的一件道具。“你可以今天穿平底鞋,明天穿高跟鞋,如此一来你的整个姿态都改变了。你甚至可以一天三变。”眼下,高跟鞋的作用如此显著,以至于它的风头已几乎盖过服装。鲁布托自称从不为搭配服装而设计鞋:“创作时,我幻想的是一个浑身赤裸的女人。”
美国梅西百货公司副总裁尼可·费施里斯的看法是,“强势高跟鞋的流行由来已久,只不过,现在这个趋势更加明显,因为摇滚女郎风格又回来了。”
朗文的新款高跟鞋是粉嫩的米色,普拉达的则悬挂着有机玻璃制成的吊坠,看似甜美可人,却仍与上个世纪的朴实中跟鞋有所不同。设计这些高跟鞋的初衷是为了取悦男性,还是把他们吓跑?这很难说。在鲁布托看来,关键在于穿着者个人。“对在上世界70年代成长的女性而言,高跟鞋带有一丝耻辱,它意味着愚蠢,只会对男人卑躬屈膝。但也有人懂得利用它,如今,把高跟鞋穿出什么味道,完全取决于你自己。”
在投身鞋类设计之前,尼古拉斯·柯克伍德曾在帽子大师菲利普·崔西的店里工作过一段时间。帽子和鞋子看似一头一脚,毫不相干,但崔西剑走偏锋的叛逆基因却从此扎根在柯克伍德的创作里。带着对中跟鞋的蔑视,他于2005年成立了自己的女鞋品牌。建筑结构始终是柯克伍德在高跟鞋设计中最得意,也付出了最多心血的一环。用珍珠来装饰防水台的想法,绝非仅仅为了美观,而是为了把珍珠真正融入结构的一部分,表现一名“脚踩珍珠的女人”。我的工作方式是让一个故事在几季的过程中慢慢延续,直到我觉得把这个故事讲完了为止。”他说。凭借在结构上的创新以及在比例方面的天赋,柯克伍德为自己赢得了“鲁布托接班人”的名号。那时的他才28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