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西兰中国城 网讯 英文先驱报日前揭露,新西兰的纳税人在不知不觉中,不得不承担国会议员们越来越多的法律诉讼费用。
近日,国家党议员尼克.史密斯承认,他与木材防腐公司欧斯莫斯的诽谤案件已经耗费的27万元中,有一部份是纳税人买单,但他没有透露具体数额。据悉,欧斯莫斯公司控告史密斯诽谤,并索要数百万赔偿金。该案目前还在审理当中,诉讼费用正不断增加。
在2001年政府修改条例之前,只有部长级别以上的官员才有权动用公众资金支付其法律费用,普通议员的诉讼费用都必须自己掏腰包。可是,现行的制度下,普通议员也可以享受如此“福利”,而公众对此却毫无知情权。这不能不让民众的心理越发地失衡。
日前,总理评价此事的时候说,他相信史密斯的案件符合制度的有关规定。而史密斯自己则说,使用纳税人的钱支付他的官司,就好比媒体公司要为自己的记者支付诽谤诉讼费用一样。他又指责媒体大肆宣传议员使用政府资金的事实,并表示,其实很多议员因为无法支付因工作而产生的法律费用而失去了一切。他自己就已经做好了倾家荡产的准备了。
据粗略统计,近10年来使用过公众资金支付个人诉讼的案件包括如下几位:
尼克.史密斯:目前正在进行的诽谤官司里得到政府资助。1999年立案的另一起诽谤官司里也得到过政府资助。
海伦.克拉克:2001年5月,政府为其支付5.5万元诉讼费,因为她在公众讲话中错误地称约翰.耶莱斯是个杀人犯。
特雷弗.马兰德:2001年作部长时,政府为其支付诉讼费用,因为他在公开场合对罗斯玛丽.布莱德福做出了不公正的评价。
珍妮特.马克伊:因为诽谤罪被基督城的一家酒店告上法庭,纳税人为其承担了三分之一的诉讼费用。
欧文.简宁斯:因为诽谤罪被新西兰羊毛协会官员告上法庭,总计支付20万诉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