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据广州日报消息,前日,广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对《广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下称《二审稿》)进行审议。《二审稿》删除了办公室、会议室、礼堂等工作场所禁烟的规定。记者采访发现,很多市民表示应该对工作场所实施禁烟。
此前的《草案》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礼堂、会议厅(室)、办公室、办事服务大厅禁止吸烟。
但第一次审议后,有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是两种性质不同的场所,本条例是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立法,应该明确区分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而将礼堂、会议室、办公室列入禁烟范围过于严格,不符合广州市的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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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