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生活陷窘境
法官要来救急钱
本报讯(记者刘丰通讯员刘连生)来汉打工的谢某因车祸失去左腿,一家人生活无以为继。记者昨从硚口法院获悉,法官通过“先予执行”方式为其要来5.1万救急款,助其渡过难关。
47岁的谢某是黄陂人,在汉靠养猪并兼职打零工。2009年9月28日,谢某被徐某驾驶的大货车撞倒,导致左小腿粉碎性骨折,后被迫截肢。经交警大队认定,徐某负全责。
今年1月,谢某将肇事司机徐某、车主王某、货车挂靠的汽运公司、货车投保的保险公司一并诉至硚口区法院,索赔经济损失64万余元。
承办法官胡湖接受此案后发现谢某的窘境,遂决定先予执行一部分费用帮助谢某。经与几名被告反复磋商协调,腊月二十九,谢某拿到了5.1万元救急款。
(本文来源:
武汉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