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南昌2月9日电(记者卞民德)记者从江西省财政厅获悉,今年江西省将增加安排6.1亿元资金,提高城乡低保对象保障标准,其中,城市低保对象财政月人均补差标准增加25元;农村低保对象财政月人均补差标准增加10元。
根据各县(市区)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水平,江西省及时提高低保保障标准,并扩大低保范围,使城市低保对象由93万人增加到100万人,低保资金总额达到12.7亿元。100万城市低保对象财政月人均补差标准增加25元,由155元提高到180元;150万农村低保对象财政月人均补差标准增加10元,由65元提高到75元。
目前,江西省财政已将中央下达的城乡低保补助资金20.2亿元预拨各地。江西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各级财政部门将会同民政部门,按照《江西省社会救助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做好低保金社会化发放工作,减少中间环节;严禁滞留、缓拨上级补助的低保资金,确保低保金足额、及时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本文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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